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贾治邦在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南方片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的关键阶段,国家林业局近日在云南省普洱市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南方片座谈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目前,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贾治邦说,去年福建南平和江西井冈山会议以后,各省(区、市)进一步加大了落实中央林业决定,特别是中央关于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大决策的力度。目前已有13个省(区、市)的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25个省(区、市)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开始全面推进配套改革;云南、安徽、河北、湖北、四川等省已在全省全面推开主体改革;有些省还在总结试点经验,准备全面推开;一部分省(区、市)正在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我国改革的亮点、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指出:“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温家宝总理分别到辽宁、江西两省视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他明确指出:林权制度改革与改革开放初期土地承包制一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回良玉副总理先后9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专题调研,两次发表重要讲话,不断给予具体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别重视,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全省的工作重点,亲自调查、研究、部署,亲自解决实际问题。社会各界也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十分关注,专家学者开始重点研究这项改革。
贾治邦说,林改破解了林业的难题,拓展了林业的功能,提升了林业的地位。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次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是从体制、机制上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综合性改革。这次改革从明晰产权这一根本问题入手,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真正实现了“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予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从根本上消除了制约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为集体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林改以后,林农育林、造林积极性明显提高;林业经营水平大大提升,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林区经济,发展林下产业;林改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提速;林改还促进了社会和谐、农村的稳定。从总体上看,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个别地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着畏难情绪和各种不同的思想认识。贾治邦强调,今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们必须看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是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迫切要求。
贾治邦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加大力度。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二是扎实试点,精心设计改革方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要求进行。三是重点推进主体改革,切实搞好配套改革。四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改革的具体方式和经营管理形式。
贾治邦充分肯定了云南省的林改经验。他认为,云南省“高位推动抓林改、发动群众抓林改、健全组织抓林改、保障经费抓林改、依法依规抓林改、严管资源抓林改”的工作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还在会上传达了回良玉副总理最近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
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副省长孔垂柱出席座谈会。来自云南、贵州等17个省(区、市)林业厅(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介绍了本省的林改经验和做法。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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