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
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
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钨废碎料和铌废碎料2种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2020年,继续对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并根据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和我国过渡期安排,调整特惠税率适用国别。
2020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同时与此相衔接,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表示,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有利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本文关键字:进口木材
相关木业资讯:
- • 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范围
- • 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范围
- • 新森林法规定采伐非林地上的一般林木不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 • 国务院台办等部门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
- •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涉林内容
- • 中国林长制新政速览
-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降低木材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 •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
- • 《通知》: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 • 《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7月1日起施行
- • CITES发布有关黄檀属和鼓琴木属(古夷苏木属)贸易限制条件方面研究的通知
- • 人造板制造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必须办理国家排污许可证
- • 我国木材盗伐的法律责任
- • 近年来人造板行业的政策及热点
- • 家具行业要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
- • 美国通过“木结构创新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