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日,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主办、广东省木材行业协会和顺德木业商会协办、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进出口商分会承办,中国海关总署深圳商品信息处、江苏省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支持的“中国木材进口口岸通关法规培训班”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的100余名木材进口企业代表和行业相关人士深入学习了解了木材进口口岸通关的相关法规和实操流程。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木材进出口商分会会长陶以明先生主持了此次培训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木材进口国与加工国。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内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对于木材与木制品的需求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但由于我国的人均森林资源并不丰富,森林覆盖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3,排在世界第139 位,多数需求的满足依赖进口。潜力巨大的木材与木制品消费市场为木材进出口贸易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企业对所从事木材进口应掌握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流程缺乏清晰的了解是其中一大突出问题
此次法规培训的目的在于为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木材市场的整体秩序,同时加强木材进口企业对木材口岸通关的相关法规和实操的理解和掌握,更好地促进木材进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会议内容分为三大板块。上午,由中国海关总署深圳商品信息处主任科员陈长溪女士主讲木材进口口岸通关法规及实操,具体详尽地解说了木材进口口岸通关法规及实操,即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审价法规,包括海关审价法规,进口货物价格的确定和价格审核之中进口商的权利与义务。在提问环节,多位进口商向陈女士深入而具体地了解了如何在实际操作之中更加顺畅快速地通过海关审价的流程。同时,陈女士也提醒各位进口商,在进行木材通关时,应当如实申报,注意申报材料的清晰、准确与及时
下午,江苏省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任科员黄卫国先生主要讲解了进口木材检验检疫关键环节和要素的剖析,在检验方面,以“台州先锋轮”和“金科先锋轮”为例,为企业普及了在外方供货时,出现材种、材积出入的情况时,应当如何进行相关处理。在检疫方面,黄先生从企业的实际操作流程出发,介绍了进境木材检疫政策以及进口报检注意事项
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植物处副处长袁良琛博士向接受培训的企业介绍了CITIES公约及我国濒危木材五中进口贸易管理情况。解读了CITIES 公约,介绍了我国的履约概况、CITIES公约对木材物种的管制以及我国对于濒危木材物种进口的管制政策,并对企业如何申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证明及非濒危物种证进行了详尽的讲解。最后,袁处长对于经营木材进口贸易的企业提出了谨慎投资部分名贵木材和规范木材进口申报的的建议,有助于企业规避风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