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库都尔林业局木材销售管理办法
根据林管局和林业局关于加强木材销售管理意见,参照兄弟市县的成功做法,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2012年木材销售任务,加强销售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销售的原则 为了适应今年市场需求,切实搞好木材销售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1、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2、坚持统一公开竞价销售的原则。3、坚持简化销售程序,降低销售成本的原则。4、坚持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原则。二、销售的方法1、各林场要严格按照局规定的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集材任务。2、各林场要按照林业局规定生产针、阔叶木材及小杆、规定的材种进行到场,并准确统计上报各材种数量,木材可集中到便于运输的中楞或林场院内销售。3、局根据各场木材生产完成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货主去现场验货,并妥善安排林场竞标顺序和竞标时间。三、销售的管理 今年我局销售的木材必须按商品化标准管理,将对木材的竞价、结算、检验、调拨和运输实行五统一管理。1、统一竞价管理。所有销售的木材必须由局统一竞价, 2、统一结算管理。局将按照木材销售数量代林场统一收取客户的木材货款, 3、统一检验管理。全局的木材检验标准,统一按《木材新标准使用手册》规定标准执行。木材检验精度规定数量误差为:±1%,质量误差为:±2% 4、统一调拨管理。对等外材、次小薪材要严格控制标准,彻底杜绝坏标带好材现象,局将逐场检查、 5、统一运输管理。木材销售人员要热情为货主搞好销售服务,积极帮助货主办理有关手续,不许勒卡索要,应及时装车,及时检尺,如出现任何误差由当时者人负责一切损失。四、销售的奖罚(一)奖励木材销售完成后,局将认真总结今年木材竞价销售工作,搞好检查评比,对在此项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将给以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二)处罚1、对于无视组织纪律,拒不执行局木材销售管理办法,私自降低销售木材的,不论数额大小,一律取消年终全部奖励,并撤消职务,追究其他有关者责任。2、对于在木材检验中,不按标准执行,有意压等或营私舞弊的木材检尺员、,一经发现,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五、组织领导为保证本办法贯彻和实施,切实抓好木材销售管理工作,局将成立木材生产销售领导小组。 组织机构及主要成员: 组长 :任仲臣 王广辉 副组长:刘德广 杨正军 组员 : 张通世 刘国华 马宪军 刘庆云 为进一步加强贮木场封闭式管理,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装车载量,保证装车质量,创建良好的木材调动秩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现就贮木场封闭式管理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严格执行选造材制度,严禁客户到造材台与有关人员接触,严禁客户私下通融选材工人故意量造某个材种、故意截留或放行某个材种,扰乱生产秩序以达到利己的目的。 二、严禁非生产人员非工作人员进入场内;客户进场区看货源时,必须凭木材科开进场看货通行证由贮木场指定专人带领进入场区,通行证在当日规定时间有效其它时间不准进场。装车时任何客户不得进厂看货。 三、贮木场选派护场队员若干名,于甩车前进入装车专用线和场区其它关键地段,一直到装车结束后,才能离开装车专线;装车期间,客户进入场内的,对其处以200元/人罚款并驱逐出场,罚金上交财务后,再提取罚金的50%用于奖励护场人员。如发现护场人员脱岗,或者客户进入现场而护场人员不加以阻止,则对护场人员处以100元/人罚款;如果护场人员作为“内线”与客户“搭桥”,为客户“服务”的,将对其从重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四、如支拨检尺员,和进场验收员,追求个人利益,损公肥私,勒卡客户,勒卡到场单位,与到场单位和客户采取多检少报的方法合伙盗窃国库木材等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将对其从重处罚,调离检尺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库森公司木材销售科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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